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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韶关市韶州中学面向市直学校选聘副校长公告(3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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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招聘网【2021】第363763号

2021-06-29

招聘截止时间:2021-07-08

韶州中学位于韶关市芙蓉新城,按省一级学校以上标准设计和建设的完全中学,学生规模2100人。学校占地面积约131亩,总建筑面积为5.4万平方米,总投资3.4亿元。

该校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暂不定行政级别,核定学校校级领导职数为1正4副。为确保该学校今年9月如期招生开学,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要求,结合该校实际需要,面向市直学校选聘副校长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应聘范围和条件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等法律法规,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忠诚于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具有胜任岗位职责所必需的专业知识、职业素养和实践经验,熟悉中小学教育工作和相关政策法规,坚持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的质量观和人才观,了解和掌握中小学生健康成长规律,业界声誉好。

(三)符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中小学校领导人员管理暂行办法》《广东省市级以下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基本条件外,还应同时具备下列任职资格条件:

1.具有国民教育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2.具有现任市直公办学校副科级岗位两年以上任职经历,或现任(曾任)市管民办学校校级领导的公办教师;

3.具有中学教师资格和具有中学一级教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岗位)五年以上任职经历;有3年以上普通高中或完全中学校级(含副校级)岗位任职经历可优先考虑。

(四)培训时间达到干部教育培训的有关规定要求,近3年年度考核称职(合格)以上。

(五)年龄:男性为55周岁以下,女性为50周岁以下,年龄时间计算到2021年7月7日止,身体健康。

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或聘用:

(1)行政处分未满5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或者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

(3)试用期未满的人员。

(4)专业技术人员未能提供连续五年继续教育证书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本条所规定的处分期限的计算截止日期为招聘的报名截止日。


二、招聘程序

公开招聘按报名→资格审查→组织考试(面试)→组织考核→体检→任前公示→办理任职等程序进行。具体程序安排如下:

(一)报名时间、地点及应提交的材料

1、网上报名:自选聘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7月7日17:00止,报名者将应聘所需提交材料扫描件发送E-mail至:详细请见报名信息。同时,邮件主题注明:姓名+应聘岗位(如:张三/单位+岗位)。逾期不予受理。

2、网上报名需提供的材料(扫描件):

(1)提交《韶州中学公开选聘副校长报名表》电子版,表中必须提供本人联系电话。

(2)身份证、学历学位证、校级领导任命通知、专业技术职称证(技术等级证)及聘用材料、教师资格证;

(3)相关业绩证明材料。

报名材料不齐不受理报名,报名材料不再退还。应聘者所提交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即取消资格。

(二)资格审查。由韶关市教育局对应聘者的基本情况进行初步审查,并于2021年7月12日电话通知初审符合条件的应聘者,无法联系者,作自动放弃处理。

(三)组织考试

考试为面试(无领导小组讨论),分值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

2021年7月13日进行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核和体检

从合格人选中,按拟选聘岗位人数,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核阶段人员。

韶关市教育局对进入考核阶段人员的基本信息、人事档案和工作情况进行全面考核。考核合格者,进入体检。参加体检人员在规定时间到指定的三级甲等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项目和通用标准未明确判定标准的,可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不合格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申请复检一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五)确定拟聘人员、公示

考核和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韶关市教育局门户网站(详细请见报名信息)上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拟聘人员名单有异议的,可向市纪委监委派驻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人事科反映,监督投诉电话:市纪委监委派驻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0751-6919613、人事科0751-6919623。恕不接受匿名投诉。

体检或考核不合格以及放弃聘用的,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六)办理聘用手续、待遇和管理

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经韶关市教育局审批同意,由韶州中学按有关规定与聘用人员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受聘人员试用期为十二个月,试用期间履行所担任职务的职责。试用期满,经考核胜任的,按有关规定办理正式聘用手续;不胜任现职的,由韶州中学按照有关规定予以解聘,解聘后由韶州中学根据本人教育教学情况重新安排工作岗位。

拟聘人员按相关人事手续办好相关手续。


三、有关问题说明

1.公开招聘公告及成绩查询等相关事宜,可登录韶关教育局门户网站(详细请见报名信息)查询。

2.按照《关于试点推行中小学校长职级制改革的实施意见(试行)》的有关规定,新设立的韶州中学不再确定行政级别。根据“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的原则,现任中学校级领导不再担任领导职务时,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干部级别保留在其本人档案,工资仍按照学校聘用的专业技术岗位待遇给予。

联系人:程老师、黄老师

联系电话:详细请见报名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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